生态环境法典落地,VOCs执法时代已来:涂料助剂合规替换实操指南
发布时间:2026-08-24    浏览次数:77次

8月15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正式施行,标志国内 VOCs 治理完成从立法条文走向实战执法的关键转折,监管逻辑从末端废气治理转向原辅材料源头管控,涂料与助剂行业迎来全链条合规新阶段。

 

一、新政核心要点,助剂与涂料企业必读

法典第 214 条明确要求:生产、使用含 VOCs 原辅材料和产品,应当按规定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作业,并配套相应污染防治设施,实现VOCs 废气减排。新规强化环境违法双罚机制:除对企业处罚外,还可追究直接责任人行政责任,部分涉 VOCs 违法排污罚款上限最高可达100万元,倒逼企业把风险管控前置到原料选型环节。

与此同时,配套财税〔2026〕50 号《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实施办法》明确:2027年1月1日起启动 VOCs 环境环保税试点,税额区间 8-12元/污染当量。

 

另外,强制性国标GB 30981.12025 已进入下半年全国抽检周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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